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幼儿园教师从业能力培训的通知
监制:颜旭 审核:刘浏 喻星美 编辑:唐苏株洲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幼儿园教师从业能力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株洲市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幼儿园教师从业能力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株洲市教育局
承办: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
二、培训时间、内容与形式
培训时间:2020 年 7 月-9 月
培训方式:集中面授与网络授课相结合
培训内容: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
三、培训对象与选派要求
参培对象选派要求:株洲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在岗教师;2020年计划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学前教育专(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全日制中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全日制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培训名额分配:荷塘区 40 人、芦淞区 35 人、天元区 35 人、石峰区 20 人、云龙示范区 10 人、渌口区 15 人、醴陵市 60 人、攸县 35 人、茶陵县 35 人、炎陵县 10 人。优先选派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要求选派学员并进行资格审查。县市区报名汇总表 7 月 10 日前将发至邮箱:272799447@qq.com,联系人:刘志,联系电话:17373361299。个人报名表于开班当天交给班主任。
(二)培训项目经费由教育专项经费支持,学员免收培训费,培训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三)本次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各县市区和幼儿园后期参加各级各类研培活动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认真学习,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相关任务。
培训名额分配:荷塘区 40 人、芦淞区 35 人、天元区 35 人、石峰区 20 人、云龙示范区 10 人、渌口区 15 人、醴陵市 60 人、攸县 35 人、茶陵县 35 人、炎陵县 10 人。优先选派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要求选派学员并进行资格审查。县市区报名汇总表 7 月 10 日前将发至邮箱:272799447@qq.com,联系人:刘志,联系电话:17373361299。个人报名表于开班当天交给班主任。
(二)培训项目经费由教育专项经费支持,学员免收培训费,培训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三)本次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各县市区和幼儿园后期参加各级各类研培活动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认真学习,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相关任务。
株洲市教育局
2020 年 7 月 6 日
2020-07-06 18:17:17